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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8-21      浏览次数:209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科技部已发布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7个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项目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按要求填报。

2.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研究方向凝练工作,并尽早与联合申报单位沟通。不能牵头申报的专项可积极参与申报。

3.为提高项目竞争力,学校对同一指南方向仅推荐一个项目进行申报。若有重复申报的项目,学校将对各项目进行整合。请各院部于20189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清单报科技处。学校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内创建项目后,项目申报人方可填报预申报书正式内容。

时间节点:

201897日前将申报清单报科技处。

2018921日前在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预申报书电子版,学校审核无误后提交至推荐单位。

2018925日前将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1303房间。

联系电话:0532-86983265联系邮箱:peihongyan@upc.edu.cn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附件2: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清单.xlsx

 附件3: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形式审查条件.zip

科技处

201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