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获得资助项目负责人请根据邮件通知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ISIS系统),查看《批准通知》和“NSFC通知-填写项目计划书”并在线填写项目《计划书》。
二、填报要求
请仔细阅读“NSFC通知-填写项目计划书”的相关要求(特别注意:申请代码为“E04、F02、F03、G02、G04”的项目,学部对计划书填报另有具体要求)。
1、正文部分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其他不需要修改部分请不要复制到《计划书》中。
(2)重点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①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②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③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2、经费预算部分
(1)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2)仪器设备费用:对于购置单项经费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等项目,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3)如果项目中有合作单位,预算说明中必须就合作单位承担任务及经费情况进行说明。提交任务书纸质材料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参考模板见附件),合作协议电子版需上传到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不用上传到基金委ISIS系统,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kjc.upc.edu.cn/s/104/t/251/1c/8b/info138379.htm)。
(4)预算说明书末尾,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不得删除。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电子版提交及审核
(1)项目负责人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完成计划书填报工作,通过ISIS系统提交《计划书》电子版,等待科技处、基金委依次审核。
(2)科技处或基金委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予以退回修改。请负责人关注审核反馈意见。
2、纸质材料报送
(1)《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或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时,才可以打印纸质材料,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订,纸质版版本号和电子版应当保证一致。
(2)项目负责人务必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及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
3、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1)电子版材料:2018年9月6日前。
(2)纸质材料:2018年9月18日前,院部统一报送。
关于项目研究成果的提醒:
1、凡是受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须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可参考如下标注:中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英文:“This project is supported by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Grant No. 项目批准号) ”。其他语种,参考英文标注。标注位置应在论文、专著、学位论文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封面,或书前扉页,或论文首页等醒目处,或致谢部分。
2、论文标注批准号不能过多(大于4个);受基金项目资助获得的核心成果,项目批准号应标注在首位。
3、未标注项目批准号的成果、与项目关联不大的成果、完成人中无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研究取得成果。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有负责人作为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成果。
5、多家单位合作的项目,应有共同署名的研究成果。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谭树成
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科技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