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科技部近期启动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的核心专家库建设工作,专家库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的主要来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协助推荐专家,并督促、确保专家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
一、专家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客观公正、信誉良好,仍工作在科研一线,年龄原则65岁以下,具有评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能力和水平。
2.具有正高级职称,获得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荣誉,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5年内作为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承担过863、973、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的专家优先。企业专家、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至副高职称。
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外籍科学家也可推荐。
二、流程
1、专家入库
各院部将推荐专家信息表汇总发至科技处,单位管理员登录“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进入“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中建立专家账号并发送给专家;专家登录“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提交科技部。
对已经在库专家,请尽早登录“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更新和完善个人信息(以免影响遴选)并提交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提交科技部。专家如遗忘密码可通过系统自行找回,或联系单位管理员。
2、专家信息表填写
为精准选择专家,科技部对“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重点专项涉及的专业方向划分了分类标识,请对照进行相应的标识选择。
请各院部将所推荐专家的填写的信息表(附件2)于2018年2月24日前发至科技处。专家信息须真实、完整。
三、相关系统及支持
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
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http://168.160.10.103/zjk/login.aspx
专家库具体操作详见“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登录页的下方:国家科技专家库常见问题”
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0532-86983265
联系邮箱:peihongyan@upc.edu.cn
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核心专家库分类标识.jpg
附件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核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表.xlsx
科技处
2018.2.11